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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中船重工违规投资亏损超7.5亿

浏览次数:4204来源:中国海洋工程装备网编辑:庞晓宇时间:2017-06-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6年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201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船重工总部及所属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五研究所(以下分别简称财务公司、七二五所)等6家二级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中船重工成立于1999年,主要从事船舶及配套产品、非船舶装备的研发生产。据合并财务报表反映,中船重工2015年底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768家、参股公司250家,资产总额4430.51亿元,负债总额2887.22亿元,所有者权益1543.29亿元,资产负债率65.17%;当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263.15亿元,利润总额105.51亿元,净利润67.66亿元,净资产收益率4.60%;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9%。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船重工201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中船重工确立战略定位和战略目标,坚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推进军工做精、民船做稳、非船做强;重视风险防控工作,采取积极措施防范经营风险等。强化制度建设,在重大决策、规划建设等十一个方面建立多项制度;着力推进大集团发展战略,建立、完善与母子公司管理体制相适应的运行管理模式;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和科技产业化体制创新,稳步实施事业单位战略性重组。资产、收入及利润稳步增长,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大幅提升。此次重点审计财务会计管理、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企业重大决策和内部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方面情况,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1.2014年至2015年,所属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多计收入130.18亿元、成本122.72亿元、利润7.46亿元,其中2015年多计收入78.78亿元、成本74.09亿元、利润4.69亿元。

  2.中船重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将本应在2014年确认的投资收益推迟至2015年确认,造成2014年、2015年分别少计、多计投资收益30.03亿元。

  3.2015年底,所属武船重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重工程)等6家公司少计提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9691.28万元。

  4.2014年底,所属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云贵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少计提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6974.88万元。

  5.2015年,所属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船重工)未及时冲回预提费用3607.72万元,造成多计成本3607.72万元。

  6.至2014年底,所属新中动力厂有3085.93万元存货盘亏未确认损失。

  7.2014年至2015年,所属武重工程等2家公司未将已完工且投入使用的资产结转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少计提折旧2701.65万元,其中2015年1693.94万元。

  8.2015年,中船重工未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14家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造成多计利润425.72万元。

  9.2014年,所属财务公司直接在业务费中列支津贴等支出20.84万元,未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二)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方面。

  1.至2015年底,所属山西汾西重工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风力电机产业升级等3个重大项目进展滞后,分别仅完成计划进度的36.18%、63.17%、14.23%。

  2.至2016年6月,中船重工16家下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36项业务尚未完成分离移交。

  3.低效无效资产清理处置工作进展缓慢。

  (三)企业重大决策和内部管理方面。

  1.2012年至2014年,中船重工月均货币资金余额1132.04亿元,月均带息负债余额1008.74亿元,存贷双高不利于控制企业财务成本。

  2.2006年,中船重工将船用低速柴油机(产品库 求购 供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投资总额由11.89亿元压低至7.8亿元,规避了发展改革委核准。该项目实际投资额12.71亿元,至2014年底累计亏损7.56亿元。

  3.2005年至2015年,所属武重工程等6家公司在物资采购和委托生产中未按规定招标或议标,涉及金额5.93亿元。

  4.2007年,中船重工批复青岛海西湾海洋工程基地(一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建设运营中由于实际财务成本较高等,至2014年底累计亏损3.49亿元。

  5.2015年,所属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船重工)对外签订船舶改装合同未报经中船重工风险审查批准,至2016年6月有3.13亿元款项逾期未收回。

  6.2008年,中船重工在未向国资委报告的情况下,批准建设度假型酒店凌舞山庄,至2014年底实际完成投资2.55亿元。

  7.2005年至2012年,所属七二五所将2.11亿元应直接采购的材料转交代理商采购,增加了采购成本。

  8.2010年,所属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一所(以下简称七一一所)间接控股的中船重工(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经上级公司审批,自行决定投资3个新能源项目,1.93亿元投资因技术不成熟等面临损失风险。

  9.2012年至2014年,所属山西平阳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对外赊销产品,1.59亿元货款难以收回。

  10.2015年,所属武船重工违规将承接的3艘散货船建造合同的全部工程,作价9388.8万元对外转包。

  11.2004年,所属中船重工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未经中船重工批准,将8000万元资金用于委托理财,至2014年底损失3071.99万元。

  12.2011年,所属武船重工在未充分进行可行性研究的情况下租用外单位造船基地,至2014年底累计亏损6098.92万元。

  13.所属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承接的邮轮改装维修项目,由于境外船东债务重组,3304.36万元尾款无法收回。

  14.2016年,所属中船海装(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与外单位签订虚假咨询服务协议,支付资金2450.6万元。

  15.2007年,所属武船重工违反公司规定,未经招标向供应商采购的铸件存在质量问题,造成损失2266.38万元。

  16.2014年,所属新能源公司未经资产评估对外收购资产,多支付收购价款1576.63万元。

  17.所属大船重工成本管理不严格,2006年至2015年完工的200条船中,有94条船的总成本超标,51条船的采购成本超标,52条船的加工成本超标,且未按规定对相关人员追责;有195条船未按规定出具完工成本分析报告。

  18.2014年,所属七二五所未经资产评估,将2188.66平方米的房屋等对外出租。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方面。

  1.2010年至2015年,所属七二五所等单位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115.03万元;七二五所还通过编制虚假会议资料等方式套取资金1449.88万元。

  2.2009年至2013年,所属七二五所10名所领导违规通过持股企业取得分红620.46万元;所属重庆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清退相关股份,取得分红234.35万元。

  3.2013年至2015年,所属七一一所列支购买礼品、购物卡等费用103.82万元,其中2015年9.69万元。

  4.2013年,所属财务公司在召开会议期间向参会的董事、监事发放现金9.3万元。

  (五)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署2010年审计中指出,中船重工所属科研院所737名中层以上人员持有下属企业股份4380.77万元。到此次审计时,该问题尚未整改。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中船重工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依纪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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