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公告。
5月4日晚,宁波海运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与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船舶售后回租)》,公司将拥有的“明州 55”轮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浙能融资租赁公司融资1亿元人民币,租赁期限自起租日起算 36 个月,年租赁利率(含税)4.75%,服务费合计人民币 270 万元(含税)。本次融资可以盘活本公司固定资产、降低资金成本和财务费用,拓宽融资渠道。该业务的开展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